~6月10号 新景区 百岛千湖湿地休闲摄影、寻当年记忆知青公园徒步

~6月10号 新景区 百岛千湖湿地休闲摄影、寻当年记忆知青公园徒步

2023-06-03 15:36:04  浏览:205  作者:管理员

~6月10号 新景区 百岛千湖湿地休闲摄影、寻当年记忆知青公园徒步
     

【活动组织】:尔冬户外运动俱乐部-哈民政字:522301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30100MJ429093XT;(专业户外运动资质)

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活动召集】尔冬 18945034187(微信同号)      

✨ 温馨提示:

【报名要求】:报名请私信提供身份证信息和真实姓名和联络电话报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文旅厅要求),报名那天活动、 在哪站上车、报名人数, 以微信的形式发给:尔冬13654515187收到回复就是报名成功了。出发前一天的晚18:00左右到群里查看排座情况,谢谢支持理解和关注我们! 

【活动强度】:休闲、徒步、摄影
【每人支出】:景区试营业特价39.9元。含往返豪华大巴车费 ,座位险、景区大门票;费用不含个人自行饮食、游乐消费支出。

【就餐方式】:景区自备野餐(可自行携带帐篷或地垫)
【费用说明】:出发前一天退出无人顶替座位者需缴纳30元,出发前两天退出全额退款。    
【关于保险】:请自觉购买保险或联系组织者,拒绝无户外保险人员参加。  

【温馨提示】:景区内允许自行携带帐篷、天幕、地垫等休息、小坐。
【集合地点】 :

第一集和地点:西大直街与海关街交口(国展家乐福后院停车场海关街侧门口)7:10集合并发车

第二集合地点:省政府9中对面101站台旁边7:20集合并发车
第三集合地点:乐松广场黑天鹅电器门前7:30集合并发车
第四集合地点:长江路和南直路交口(阿城方向公交站台旁过街天桥下)7:40集合并发车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尔冬户外俱乐部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择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生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协调组织,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如有买户外保险,当出现意外时,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4、未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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