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凰谷景区运营车收费标准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函〔2023〕14号),景区运营车票收费标准调整为:单程13元/人·次(须购往返车票)。自2023 年6月1日开始执行。
景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竭诚为广大游客带来更好的旅游体验。
持小交通票、年卡免收停车费。
运城市凤凰谷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
2023-09-11
2023-08-12
2023-08-26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五一”期间物流快递企业“扫黄打非”专项检查
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