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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警方抓获一名在日本旅游涉嫌性侵的日本女子的中国男子引发网友关注。
随着事件的发酵,更让人惊讶的信息被披露,这名中国男子可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中国香港方面证实此男子竟然是消防队长。
目前香港消防处回应称,涉嫌性侵的日本女子的确实是香港九龙区某消防队长。


30出头的王某是香港九龙区某消防队长,休假期间带着妻子去日本旅行。
4月23号晚上,王某感觉肚子饿了,便和自己的妻子说,要出去买饭吃,叫她在酒店待着。
王某独自一个人出去买饭,此时的街道已经行人稀少了,王某看见前面有一个身姿曼妙,穿着性感的日本女子,不由得心生邪念。
于是王某壮着胆子,快步走上前去,和日本女子搭讪,没想到女子十分客气和热情回复了王某,此时的王某色令智昏,以为是女子对自己有好感,毕竟王某外表看上去,高大帅气。
王某开始对日本女子动手动脚,日本女子反应并不激烈,只是小声的拒绝,这下王某更大胆了,以为女子是在欲拒还迎。
在荷尔蒙的刺激下王某把日本女子拉到了附近大楼的男厕所内对女子实施了性侵,女子虽有反抗,但是王某身强力壮,也是于事无补。完事之后,王某装作若无其事的回到了酒店。

4月26日,当王某正在酒店办理退房时,被日本警方以强制性交罪逮捕。
对于日本警方的指控,王某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表示要等律师来再说。
在日本现行法律中,强奸罪的定罪对象仅限针对女性的性交行为,而在判决强制性交等罪时,无论受害者还是加害者均不分性别。强奸罪的最低量刑年限为有期徒刑3年,而强制性交等罪延长至5年。
在日本强奸也是重罪,最低的刑罚是3年,而强制性交罪最低刑罚是5年,也就是说王某的罪行如果被证实,他会面临至少5年的刑罚。

日本媒体以“性暴行”报道王某的事情,强制性交等罪”是使用暴力或恐吓进行性交等时成立的犯罪,性交、肛门性交及口腔性交等强奸罪也会按此刑法定罪。是最少可处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20年有期徒刑的重罪。

有在日本待过的网友说,只要男子主动搭讪女士,日本女生都表现的很热情,随便聊上几句就能一起去玩,所以特别让初次到日本的中国男性生产错觉。

也有网友补充支持这个说法,日本女生对于主动搭讪的男子,表现得很热情,甚至不介意肢体接触。

所以大概率是王某在和搭讪日本女子过程,发现对方态度十分热情,误以为自己的魅力让女子折服,“欲火”被点燃,把路人拖去厕所施行了自己的“兽行”。

王某道德败坏才是主要内因,外出买饭的功夫都能去“猎艳”,可见平常没少干“偷腥”的事情。作为一个消防队长王某在外国不严于律己,以为是法外之地,居然干出如此道德败坏之事,让自己成为国际笑柄的同时也给国家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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