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设备已经获批实施,业主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梦回大宋》节目演出用音箱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大宋坊位置增加12寸音箱4只、功放2台、耳麦2套、手持话筒1套、天线放大器1套、笔记本电脑1台、按照要求更改控制线路1项。
2.3项目地点: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内。
2.4质量要求:安装、调试、合格使用(详情见要求清单)。
3.竞标须知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在经营招标产品方面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
3.2投标人应具备项目执行经验,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企业。
3.3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质量标准进行制作生产,按设备使用需求,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方返工,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3.4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5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横店支行
账号:383171541371
3.6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7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采用纸质招标文件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
4.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截止:2023年9月28日17:00前。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大楼4L东侧商品贸易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13967985887
招标组织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先生 15957903098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 13905899559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05723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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