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情介绍
案件1:2023年7月17日下午14时,接群众举报,称有村民组织游客前往龙王头海滩以东海域的蛇屿无居民海岛开展旅游活动,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区海渔支队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当事人俞某未经许可在蛇屿岛的西侧海域铺设一条长约30米,宽约1.5米的蓝色拼接海上浮道,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海域原状,并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发放责令通知书。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立即整改,现场已拆除违建。
海渔支队前往现场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监督当事人拆除浮桥
浮桥全部拆除
执法人员救助受困群众
当事人指认违法工具
二、法条链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人岛不可以随意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第二十九条规定,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由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六、九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温馨提醒
非法组织游客到未经审批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开展旅游活动,此类行为极易对无居民海岛相对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消极影响,且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也得不到有效保障,广大游客要注意甄别各类网络平台推介旅游项目的合法性,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在此,倡导大家文明出游,无人岛未经开发,存在安全隐患,切勿前往,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法律红线触碰不得。如有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95110或0591-23163176举报。
来源: 平潭环境与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