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3-09-12 15:32:17  浏览:51  作者:管理员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根据淳安县千岛湖龙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9月8日裁定受理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21日前,向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B座6层,联系电话:13588319892,联系人:吴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原浙江移动微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 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杭州千岛湖赫辰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楷立管理人

楷立律师事务所通过此公众号统一发布承办破产案件信息,以保障广大债权人充分、及时了解破产清算案件各阶段的进展情况,规范管理人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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