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08 17:57:40  浏览:374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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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故宫以东”品牌建设,繁荣和发展文化消费,推动业态迭代和产业升级,助力东城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文化消费为特色引领的优质空间场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在北京市东城区范围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主体空间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范围内,能够有效开展文化展示、文化消费、文化体验和文化活动等服务功能。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8日-9月28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以文商旅体科融合业态为特色,其中文化消费内容应占全部经营内容的50%以上(含)。

(二)申报主体应有鲜明的文化主题,突出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申报主体应通过新技术、新模式、新手段,形成可看、可听、可走、可体验、可回味的沉浸式文化消费、服务和体验场景。

(四)申报主体应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宣传与推广,形成良好的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在国内外文化和旅游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

(五)申报主体应举办文化体验、主题展览、戏剧演艺、阅读交流等丰富多样的文化品牌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形式新颖、公众认可、成效显著的,可予以酌情加分。

四、激励政策

经认定的“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可直接成为“故宫以东”共创伙伴,快速达成品牌项目合作。优先由“故宫以东”金融共创伙伴进行重点服务与支持,参与“故宫以东”品牌活动,获得媒体矩阵重点推广,并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选、优秀人才认定等。

五、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应认真阅读《“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评定指南》,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填报《“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和机构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内报送至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3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7号);相应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指定邮箱:gugongyidong@126.com。

六、申报咨询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  赵瑞妮  67081420

附件:1.“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评定指南0908.pdf

                 2.“故宫以东”文化消费体验空间认定申请表.docx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8日   

来源:产业科

编辑:魏争光

审核:刘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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