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地址: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
用地性质:商业/娱乐康体用地,兼容商务用地(B1/B3,兼容B2)
实用地面积:3262.84㎡(4.89亩)
主要规划条件:
1、容积率:≤2.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8157㎡(包含悬挑阳台及实体面积,不包括按规定可免于计容的地下停车库、架空活动层等面积);
2、建筑密度:≤50%;
3、绿地率:≥20%;

4、停车率:00411、00412、00413地块下层次规划设计和项目管理中需统筹建设,图则中要求00411、00413地块应配停车面积在00412地块中落实。新建商场、宾馆、医院、文体场馆、办公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80%;
5、建筑限高:≤24米;
6、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
南澳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00412地块
申请单位:南澳县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申请事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地址: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
用地性质:体育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A4,兼容S42)
实用地面积:21125.30㎡(31.69亩)
主要规划条件:
1、容积率:≤2.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2813.25㎡(包含悬挑阳台及实体面积,不包括按规定可免于计容的地下停车库、架空活动层等面积);
2、建筑密度:≤50%;
3、绿地率:≥20%;

4、停车率:≥36.51%,00411、00412、00413地块下层次规划设计和项目管理中需统筹建设,图则中要求00411、00413地块应配停车面积在00412地块中落实。新建商场、宾馆、医院、文体场馆、办公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80%;
5、建筑限高:≤24米;
6、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
7.市政公用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宏基站)≥20㎡,公共厕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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