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人数、报名条件和工作地点详见《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遵守企业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工作经历(社会实践、实习期经历除外)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
7.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8.视岗位报名情况,愿意服从岗位调剂;
9.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报名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富春路158号(原红楼饭店1楼),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3486107212。
报名资料:《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岗位所需职称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通过的,通知进入考试;初选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有无犯罪记录、邪教记录,个人信用征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员工管理。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5天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同岗位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桐庐富春酒店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