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歡迎來自各地的旅客,並根據本地法律規範實施出入境查驗。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目的地的內地居民,入境本澳時須按規定持用載有有效「赴澳簽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並按規定逗留本澳。


另外,為方便內地居民取道澳門國際機場往返外國,持《中國護照》的旅客可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作過境性質的短暫逗留。故此,持有效《中國護照》的內地居民入境本澳時,應具備有效進入其他國家之入境簽證及使用澳門國際機場的運輸憑證(即機票或訂座票據),並最多可獲給予七天的過境逗留期。倘持《中國護照》的內地居民未能出示相關證明,治安警察局將基於不符合過境規定依法拒絕入境,並立即安排遣送回來源地。

近日,網上社交媒體平台不時發佈持《中國護照》的內地居民無需任何條件便可入境澳門的誤導訊息,部份內地居民誤信傳言,導致不符合本澳過境規定而被拒絕入境,影響正常的訪澳行程,造成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損失。

在此,治安警察局提醒來澳旅客應提前了解本澳入境規定(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帶備符合本澳入境條件的旅行證件及所需的相關證明,以保障訪澳行程順暢。治安警察局將依法對入出境及過境人士進行審查,切實維護本澳出入境正常秩序,確保澳門成為宜居、宜業、宜行、宜遊、宜樂的安全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