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是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概念,它既是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扮演过的社会角色,也是一种色彩鲜明的文化群体,在《旅游社会学纵论》中,Cohen将旅游者的标准形象描述为“情绪欢悦,衣着光鲜的外国(地)人,脖子上挂着照相机,有点儿傲慢,带点儿浅薄,喜欢跟从,容易上当受骗”。有的人看段子,有的人照镜子,这是否就是我们心中的旅游者形象呢?但需要警惕的是,这种对旅游者概念的经验性和常识性的认识是如此的深入人心,以至于让我们逐渐对旅游者概念进行细致界定丧失了兴趣。
主流的旅游者形态曾经非常容易辨识,无论是跟着手举小旗的导游渣渣哄哄的一大群,还是高铁或自驾的三三两两几小只,对他们旅游者身份的界定是轻而易举的。但是,随着今天旅游业态的极度丰富,更多边缘的行为和边缘业态的界定就不那么容易了。环游五大洲三年不着家或者根本没有家,还算是旅游者吗?驱车三公里到公园野餐露营,算是旅游者吗?抱着探索未知的信念深入罗布泊,格林兰,算是旅游者吗?更何况,除了完全意义的旅游,大家都喜欢把旅游的元素融入其它目的的旅行之中,社畜被派去出差,来都来了不顺便摸一把鱼?孩子第一次前往陌生的城市读书,远送的家人不顺便来一趟city walk?
因此,旅游并不是一种容易界定的现象,旅游的边界是模糊的,它与其他目的的旅行活动渗透融合。同样,旅游者和那些非旅游者之间也没有很清晰的边界。正如逻辑学家所认为的,大多数经验性概念的边界皆是模糊的,人们往往只能把握这些模糊概念的核心部分而漠视其边缘部分。因此,本节的主要内容即为梳理历史上对旅游者概念的定义,并探索提出对旅游者概念的更加清晰和明确的辨析。
从词源来看,“旅游”(tourism)由“环游”(tour)演化而来,其含义是“回到原点的旅行,人们在其间出于商务、娱乐或教育对多个地方进行拥有事先日常安排的访问”。《牛津英语大词典》对旅游者(tourist)的定义是“参加一次或多次旅游活动的人,这样的活动是以休闲放松、愉悦身心、追求文化等为目的的”。其它一些主流词典也不约而同地强调了旅游者“为追求愉悦而游”的特质。在汉语中,“旅游”一词最早出现在齐梁时期沈约的《悲哉行》当中,“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旅游从两个单字的结合中而来,旅是旅行或旅行者,游是休闲性质的出游,旅游一词的含义也因此框定。
在字典的通俗定义之外,最早的社会学科学定义来自Olilvie,他在参编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中指出“旅游者”这一术语应该同时概括拥有以下两种特征的人。一是他们离家外出的时间相对较短;二是他们外出期间所花费的金钱是在家期间获得的,而不是在访问地挣的。后者对“旅游者”的限定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人们普遍认可的定义当中,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说便是,“旅游者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
随着大众旅游特别是跨境旅游的繁荣,通过明确界定“旅游者”的定义来进行旅游经济数据统计的需求逐渐迫切,各国开始建立自己关于“旅游者”的标准。在这之中,1963年在开罗召开的联合国国际旅游大会给国际旅游者做出了流传最广、接受程度最高的操作性定义。
旅游者是暂时离开其固定居住地且在目的地国停留时间超过24小时的人,其旅行目的包括:
(1)休闲,包括娱乐、度假、健康、修学、宗教、体育等。
(2)从事商务活动、探亲访友、公务出差或参加会议等。
与“旅游者”相对的另一个概念是“短途游客”——指在目的地国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人(包括游轮旅游者)。
这是我们接触度最高,也是定义最具体的“旅游者”概念,但作为专业的旅游科学研究者,用这样的概念定义旅游者是“可悲”的,因为它几乎将国际交往中所有的跨国旅行者(除了移民者和跨国劳工)定义为了旅游者,即忽视了商务、会议等形式的旅行中包含的大量非旅游因素,也忽视了不同旅游者内部的差异。
因此,Cohen从旅行者的大类中甄别出了“旅游者”六个方面的独有特征,将它们作为定义“旅游者”概念的基础。
(1)旅游者是暂时离家的旅行者,他拥有固定和永久的住所,旅游只是其人生中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日常生活的例外。这点将旅游者同游牧人、流浪者、漫游者以及其它长期生活在迁徙状态中的人区分开来。当然,当论及多久才算是“暂时”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定义依然有它的模糊之处。
(2)旅游者是自愿的旅行者,他们来去自如。这点将旅游者同流放者、难民、战俘等被迫旅行者加以区分。但是,“自愿”一定是客观的吗?当一个人对身边的环境感到难以忍受以至于决定逃离,但环境实际上并未对他进行实质上的迫害或强迫时,“自愿”又该如何界定呢?
(3)旅游者是做往返旅行(round
trip)的旅行者,启程之地也是他旅程的终点。这点让旅游者得以与单程旅行的移民区分。不过,往返旅行和单程旅行看似泾渭分明,但当我们意识到所谓“往返”的这一来一回中间的时间无法明确界定时,旅游者概念的模糊性这一特征就在此体现了出来。
(4)旅游者的行程相对较长,而不只是进行短途旅行或一日游。但是,“短途”本身又缺乏明确的定义,这也体现了旅游者概念不可避免的模糊性。(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显然存在争议,尤其在我们国家,大家普遍习惯把周边游和一日游游客算入“旅游者”当中,特别是在疫情爆发以后,这种近距离的“旅游者”已经成为各地旅游数据统计的最后防线。近距离的旅行者到底能否被视为旅游者,这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旅游本身。如果将旅游与休闲的概念模糊化(这也是今天不可阻挡的产业趋势),前往郊外露营当然要归于旅游者的行列,如果我们用更加原教旨主义的观点来定义旅游,强调非惯常环境和非惯常文化,人们显然就需要一定的物理距离才能成为旅游者。这点我们将在下一节中展开论述。)
(5)旅游者从事的旅行是非周期重复的。这一点对旅游者与通勤者或拥有固定度假地的人做了区分。但是显而易见,多久才算一个周期?周期与非周期的界限是难以划定的。
(6)旅游者将旅游活动视为“非职能性的”,也就是说,旅行本身就是旅游者的最终目的而非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如因公出差等)。然而,现实中存在专业的“旅游博主”,对他们而言旅游作为最终目的和作为维生手段是交织在一起的,同样也有许多人故意从事经常出差,可以去尽情“看世界”的工作,对他们而言旅游是否是“非职能性的”呢?
基于以上六点,Cohen对“旅游者”的概念进行了比较明确和清晰的界定,但在我们研究这六个特点的时候不难发现,每一点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也构成了“旅游者”这个概念的模糊性。为了最大程度克服模糊性的影响,Cohen引入了一个主观概念的维度,即“旅行者是否怀有对旅程所带来的生活变化及新奇体验的特别渴望”,因此产生了更加具体和清晰的旅游者定义:
“旅游者”是出于自愿、暂时离家外出的旅行者,他们之所以从事路程相对较长的、非经常重复的往返旅程,是出于盼望旅程中所能体验到的新奇和生活变化带来的愉悦。
当然,模糊性依然是存在的,我们可以认为,“旅游者”概念的模糊性来源于定义“旅游者”的各个维度的模糊性。这些模糊性的中间滋生了许多“边缘角色”。那么,如何更加深入地理解这些维度的模糊性,从中发现更多的“边缘角色”并对其进行归类和更加系统深入地研究,下节我们将着重探讨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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